2008年02月03日 |
京發改[2008] 214號 各有關單位: 現將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組人凝血因子Ⅷ臨時最高零售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08]307號)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一并遵照執行。 根據文件要求,對于拜耳公司進口的重組人凝血因子Ⅷ注射劑另2個規格500IU和1000IU,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的藥品差比價規則,我委制定了本市臨時最高零售價格,每瓶500IU的臨時最高零售價格為2244元,每瓶1000IU的臨時最高零售價格為3815元。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銷售該藥品的最高加價不得超過每瓶75元。 本通知自2008年2月3日起執行。 二○○八年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