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食藥監械[2006]671號 |
2006年12月29日 發布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解決一次性使用輸液器等產品集中申報重新注冊引起的審批延時問題,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2002年、2003年獲準注冊并于本通知發布之日前已報重新注冊申請尚未完成審批的一次性使用輸液器、一次性使用輸血器、一次性使用靜脈輸液針、一次性使用無菌注射器、一次性使用無菌注射針、一次性使用滴定管式輸液器、一次性使用精密過濾輸液器、一次性使用避光輸液器產品,其醫療器械注冊證書有效期延長至2007年12月31日。 生產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相關規定組織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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