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各司室、各直屬單位:
為適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不斷完善執業藥師資格制度,加強執業藥師繼續教育管理,提高藥學服務水平,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有效,國家局于2004年4月開展了全國高等藥學教育現狀抽樣調研課題工作,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制定了《2006-2010年全國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指導大綱》,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