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食藥監電[2006]22號 |
2006年09月22日 發布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協調辦公室,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各直屬單位: 為做好國慶節期間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和突發重大事件的應對處理,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確保人民群眾度過一個歡樂安全祥和的節日。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認真履行職能,做好值守應急工作,確保應急機制運轉有序。對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要按照《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應急預案》做好預警,早發現、早報告,及時處置。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崗位要有熟悉業務的工作人員在崗。各單位、各部門要落實帶班領導,確保信息暢通。 二、加大節日食品市場的日常監管和專項整治工作力度,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以糧、肉及肉制品、酒類(尤其是散裝白酒)、乳制品、蔬菜、水果、鹵制品、水產品及兒童食品、保健食品等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為重點品種,以旅游景區、城鄉結合部、農村鄉鎮、人群集中場所為重點區域,以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消費為重點環節,以批發(集貿)市場、食品商場、超市、餐飲業等為重點單位,全面開展監督檢查。協調有關部門對轄區內的旅游城市和景區的藥品、醫療器械市場進行檢查。依法查處和取締各種形式的無證經營和其他違法經營活動,防止假冒偽劣藥品、醫療器械流入市場。 三、加強宣傳,正確引導,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通過新聞媒體等各種形式,大力開展飲食用藥安全宣傳和職業道德教育,倡導守法誠信經營,強化生產經營者的誠信意識,增強企業自律意識和消費者的自我保護能力,引導消費者安全消費。從嚴整治虛假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努力營造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良好市場信用環境。提高人民群眾的維權意識、防范意識,杜絕和防范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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