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食藥監注〔2006〕 237號 |
2006年06月14日 發布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國家局于2002年1月18日發布了《關于集團內生產企業進行藥品品種調整有關事宜的通知》(國藥監注〔2002〕14號)。鑒于目前藥品生產集中改造工作已經結束,為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確保藥品質量,經研究,決定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廢止國藥監注〔2002〕14號文,停止受理集團內生產企業進行藥品品種調整的申請。對此前已受理的上述申請,仍按照國藥監注〔2002〕14號文的要求繼續辦理。 特此通知。 二○○六年六月六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