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市 物 價 局 |
京價(醫)字 [2003] 5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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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國家計委關于公布267種 |
中成藥最高零售價格的通知 |
市各有關單位: |
現將《國家計委關于公布267種中成藥最高零售價格的通知》(計價格[2003]107號)轉發給你們,并將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
一、國家計委通知中所列200種乙類藥品在本市的最高零售價按國家計委公布的最高零售價指導意見,與67種甲類藥品最高零售價格一并從2003年2月18日起執行。 |
二、對國家計委通知中涉及北京同仁堂生產的蘇合香丸等7種藥品的未列劑型規格,在國家計委制定公布其最高零售價格之前,仍執行現行價格(見附件二)。 |
三、國家計委文件中其它未列的劑型規格,在京銷售的有關企業,須于2003年3月1日前報我局重新核定價格。 |
特此通知 |
附件:1、國家計委關于公布267種中成藥最高零售價格的通知 |
2、北京同仁堂生產的蘇合香丸等7種藥品規格價格表 |
北京市物價局 |
二OO三年二月九日 |
主題詞:藥品 價格 通知 |
抄送:國家計委價格司,市政府辦公廳,總后衛生部,市計委、經委,市衛生局、藥監局、社保局,各區縣物價局、海淀區計委 |
北京市物價局 2003年2月11日印發 |
共印8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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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文件 |
急 計價格[2003]107號 |
國家計委關于公布267種中成藥 |
最高零售價格的通知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計委、物價局: |
根據藥品價格管理的有關規定,經廣泛征求社會有關方面意見,我們制定了麻仁潤腸丸等部分中成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格(詳見附表),現印發你們,請貫徹執行,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此次公布價格的267種中成藥均為國家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的品種。其中,甲類67種,由我委制定最高零售價格(見附件一);乙類200種,由我委制定最高零售價格的指導意見(見附件二),各地省級價格主管部門以此為基礎在上下5%的浮動幅度內,于3月1日前制定并公布本轄區內執行的最高零售價格,并報我委備案。 |
二、本文附件一和附件二未列的規格,各省級價格部門要按與表列代表規格品保持合理比價的原則提出定價意見,在本通知下發后1個月內上報我委,由我委制定并公布最高零售價格或最高零售價格指導意見。在我委制定公布價格前,可暫按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價格執行。 |
三、執行附件一和附件二中GMP價格的企業是指通過國家GMP驗收并取得GMP證書的生產企業,具體企業的名單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藥品GMP公告》為準。 |
四、根據中藥企業協會組織專家論證推薦,并按藥品定價程序經地區協調會和專家評審會審查,確定北京同仁堂等企業生產的部分品種按優質優價原則執行最高零售價格(見附件一、二)。 |
五、各地要加強對上述藥品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執行本通知有關規定的單位,要依法嚴肅處理。 |
六、附件一規定的藥品價格從2002年2月18日起執行。附件二中藥品價格執行時間以各地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為準。 |
附表:一、67種國家計委定價藥品最高零售價格表 |
二、200種乙類藥品國家計委制定最高零售價格指導意見表 |
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 |
二00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