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監市函[2006]36號 |
2006年03月16日 發布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近期,一些地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市場監督檢查中發現,某些醫療美容機構使用一種名叫“純金膠原高素能美容絲(簡稱美容金絲)”的美容產品,并在網上進行廣告宣傳,稱“該產品通過納米技術除去對人體有害的鎳元素,加入微量元素和高素能膠原制成金絲,植入皮下,通過金絲周圍生成結締組織達到除皺去斑效果”。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美容金絲”屬于植入體內產品,應按三類醫療器械管理。目前國家局未曾審批過“美容金絲”類產品,市場上正在銷售使用的產品應屬無證產品。 為加強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保證醫療器械的安全有效,防止非法醫療器械產品植入人體后造成安全問題,損害公眾健康,請你們盡快組織市場檢查,對非法醫療器械要依法予以查處。有關情況請及時上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