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食藥監注[2006]59號 | ||||||||||||||||||||||||||
2006年02月17日 發布 |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關于頒布和執行中國藥典2005年版有關事宜的通知》(國食藥監注﹝2005〕234號),《中國藥典》2005年版已于2005年7月1日執行,現就執行《中國藥典》2005年版的有關事宜補充通知如下:
一、《中國藥典》2005年版(一部)對《中國藥典》2000年版(一部)收載的葛根、黃柏、金銀花三個多來源藥材品種,按植物不同來源分列為兩個藥材品種,在中成藥處方中亦將按兩味藥材管理。生產含分列藥材的中成藥生產企業,應根據《中國藥典》2005年版(一部)的藥材來源及名稱,重新確認處方中使用的藥材名稱。凡處方中藥味名稱需變更的中成藥品種,應于2006年8月1日前向國家局提出修訂國家藥品標準的藥品注冊補充申請,其技術審核工作由國家藥典委員會統一負責。目前需中成藥企業確認的分列藥材名單如下:
二、與《中國藥典》2005年版收載的品種相同,但未辦理試行標準轉正的,應當按照《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和《藥品注冊管理辦法》有關要求,提交標準轉正的補充申請。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