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各醫療器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及歸口單位:
經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GB/T19634-2005《體外診斷檢驗系統自測用血糖監測系統通用技術條件》第1號修改單(見附件),自2006年7月1日起實施。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六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