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監辦〔2007〕 231號 |
2007年12月06日 發布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總后衛生部藥品監督管理局: 一、自2007年12月10日起,境內申請人申請藥品注冊須提交由新版《藥品注冊申請表報盤程序》生成的電子及紙質文件。 二、鑒于進口藥品注冊申請的特點,境外申請人按以下要求使用新版《藥品注冊申請表報盤程序》: 三、新版《藥品注冊申請表報盤程序》請登陸www.sfda.gov.cn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