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及《醫療器械檢測機構資格認可辦法》(國藥監械〔2003〕125號)的規定,2007年6月8日至9日,國家局組織專家組對廣東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檢驗所的醫療器械檢測能力進行了現場評審。經審查,認可該所對生化分析儀等12個醫療器械產品和項目(見附件)進行檢測的資格。有效期5年。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