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食藥監(jiān)注[2007]674號 |
2007年11月09日 發(fā)布 |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為確保核酸類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經研究,現(xiàn)將核酸類保健食品的不適宜人群由“痛風患者”更改為“痛風患者、血尿酸高者、腎功能異常者”。已獲得保健食品批準證書且不適宜人群為“痛風患者”的核酸類保健食品,自2008年11月1日起生產的產品,標簽和說明書中的不適宜人群須更改為“痛風患者、血尿酸高者、腎功能異常者”。請各省級局及時將更改事項通知轄區(qū)內的相關保健食品生產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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