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食藥監辦[2007]541號 |
2007年09月06日 發布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各司室、各直屬單位: 2007年7月26日,國務院公布了《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503號,以下簡稱《特別規定》)。這是加強我國食品等與健康相關產品安全監管,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法規。經研究,現將《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充分認識貫徹落實《特別規定》,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監管,深入推進依法行政的重大意義,切實抓好《特別規定》的貫徹執行工作。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工作格局,把《特別規定》的貫徹落實擺上重要日程并落到實處。二是大力宣傳《特別規定》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內容,營造有利于貫徹落實《特別規定》、推進依法行政的輿論環境。三是切實加強對《特別規定》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貫徹執行《特別規定》不嚴肅、不認真,工作玩忽職守、失職瀆職,以及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各級行政監察部門要及時制止、堅決查辦,嚴格按照有關處分條例和《特別規定》作出處理。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及時總結貫徹執行《特別規定》的經驗、做法,貫徹執行中的有關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向國家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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