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商、發展改革委、公安、農業、商務、衛生、食品藥品主管部門:
自5月份全國豬肉漲價以來,少數不法商販借機私屠濫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豬肉,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威脅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各有關部門雖然采取了積極措施,加大了對豬肉市場的管理力度,但上述問題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高度關切,社會關注,群眾關心。為維護豬肉市場秩序,確保消費安全,現就加強豬肉市場管理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深化對加強豬肉市場管理、切實做好市場穩定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作為廣大群眾的基本生活資料,豬肉的市場供應和管理事關百姓,影響全局。豬肉消費是否安全,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關部門認真做好豬肉市場預測,真正摸清供需存在的問題,采取切實措施,保障供應,加強市場管理,維護市場穩定,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各部門一定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黨中央、國務院領導的批示精神,把思想認識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領導批示精神上來,充分認識到加強豬肉市場管理、維護市場穩定是政府部門的重要職責,是關注民生和解決民生問題的重要舉措,是促進社會和諧的必然要求。要積極發揮職能作用,采取果斷有效措施,堅持群眾利益無小事,加強市場管理,確保人民群眾消費安全。
二、進一步加大管理力度,落實各項制度措施
前不久國務院召開了全國質量工作會議,對食品安全工作進行了部署,出臺了《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這是進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舉措。各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全國質量工作會議的精神,加大管理力度,強化落實,把行之有效的各項措施、制度落實到崗、落實到人,落實到具體工作之中。要嚴格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工作失職瀆職、管理不到位、執法不作為等行為,追究有關責任單位、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一)抓好生產源頭管理,確保豬肉質量
各級農業部門要嚴格禁止在生豬飼料中加添違禁藥物,強化監管措施,確保豬肉質量;加快推進生豬標識及疾病可追溯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質量安全追溯制度;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肅查處違規使用投入品的不法行為。
(二)嚴格生豬屠宰管理,確保上市豬肉安全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屠宰加工企業的檢查,監督企業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和標準進行屠宰加工和肉品品質檢驗,決不允許病害豬肉從定點屠宰企業出廠。
(三)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大對私屠濫宰、制售注水肉的打擊力度;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重拳出擊,嚴厲打擊游村串鄉收購病死豬、銷售病死豬肉等不法行為,保證廣大群眾吃上“放心肉”,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各級公安機關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打擊私屠濫宰、制售注水肉、收購和銷售病死豬肉等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查處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違法犯罪行為,對暴力抗拒行政執法的大案、要案要加大偵破力度,快辦快結。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法經營行為有權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舉報經調查屬實的,受理舉報的部門應當給予舉報人獎勵。
(四)加強豬肉市場監管,確保消費安全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嚴格按照工商市字[2007]136號文件的規定,落實協議準入、場廠掛鉤、強制退出、亮證亮照、掛牌經營等豬肉市場監管的各項制度,特別是要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督促和引導經營者建立、健全并落實進貨檢查驗收、購銷臺帳、索證索票等制度,實行可追溯管理。落實市場開辦者食品質量第一責任人責任制度,明確市場開辦者既要與場內經營者、當地工商部門簽訂書面責任書,又要審查入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配合工商部門加強市場監管。進一步加強市場巡查,及時發現并處理問題。在經營者中開展“講誠信、講道德”活動,積極引導經營者守法經營,誠信經商。充分發揮消費者協會和“12315”申訴舉報作用,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五)加強對餐飲經營單位和集體食堂單位豬肉原料的管理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餐飲經營單位和集體食堂單位豬肉原料的管理,依法查處采購和使用未經檢疫和非法屠宰的肉品行為。餐飲經營單位和集體食堂單位要建立嚴格的豬肉購入、索證和登記制度,明確記載購肉渠道、數量、時間,并做到貨證相符。
(六)加強對豬肉質量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做好豬肉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和組織協調,全面做好食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落實的監督工作,開展豬肉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正確引導輿論,依法組織查處重大豬肉安全事故,強化對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督查督辦。
(七)加強價格監管,規范市場價格秩序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立即組織開展豬肉等副食品價格的專項檢查,從嚴查處合謀漲價、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以及通過抬高等級、短缺數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詐手段變相提高價格等違法行為;全面清理整頓生產、屠宰、運輸和豬肉銷售各環節收費,堅決取締非法收費,從嚴查處各種亂收費行為,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
(八)立足職能,促進生產,保障流通
生豬生產,對于農民增收、農業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至關重要。各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生豬養殖企業、養殖戶提供支持和方便,促進生豬生產。要建立和完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豬肉流通市場,確保豬肉正常流通,形成大貿易、大流通、大市場。大力推進連鎖、超市等現代營銷方式,積極引導多渠道開展豬肉等副食品經營,保障市場供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安排
各部門主要領導要切實負責,高度重視,把加強豬肉市場管理工作作為當前一個時期工作的重中之重,作為“一把手”工程抓實抓好。要親自研究、親自部署,凡是國務院已確定的政策措施,要不折不扣地立即執行,并要加大力度,確保落實。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要抓細抓實,要協調指揮各職能部門密切配合、齊抓共管。要狠抓督促檢查,采取重點督查、交叉檢查、明察暗訪等形式,對重點地區、重點市場,特別是對定點屠宰企業的生產加工情況、城鄉結合部市場和農村集市的豬肉經銷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二)求真務實,抓出成效
各部門要把行動統一到國務院的部署上來,加大市場管理力度,撲下身子,真抓實干,切實做到工作安排有部署、有措施、抓落實,檢查督導有方案、有重點、有效果,力戒走過場和形式主義,務求做到各項工作心中有數,未雨綢繆,及時應對。
(三)開展調查研究,做到心中有數
各部門深入基層研究市場,要對豬肉供求、市場管理情況進行認真調查。要堅持全面調查與典型調查相結合、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實事求是地掌握統計數據和具體情況,全面及時地掌握本地區生豬和豬肉市場信息,做到情況清、問題明,在此基礎上,對市場供需、市場管理情況作出預測,對出現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提出對策和建議,并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四)加強協調配合,形成管理合力
各部門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豬肉等副食品生產供應保持市場穩定的通知》(國辦發電[2007]9號)精神,及時溝通信息,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切實履行職責,促進生豬、豬肉及制品的正常流通,保障市場供給,維護市場穩定,確保群眾吃上“放心肉”。
(五)制定應急預案,保障節日供應
各部門要制定應急預案,建立完善應急機制,提高市場管理的應急處置能力,實現對市場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要做好中秋、國慶節期間的豬肉供應,切實保證不斷檔、不脫銷。落實重大事件的值班、報告、處理制度,如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向上級機關報告。
(六)加強宣傳報道工作,營造和諧消費環境
各部門要與新聞媒體建立密切聯系,充分利用各種媒體積極宣傳政府在加強豬肉市場管理,維護市場穩定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成效,讓廣大群眾了解豬肉市場的真實情況,及時發布市場消費信息,消除群眾的恐慌心理,營造和諧的社會氛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管理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七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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