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國家局曾在《關于尿沉渣計數板等37種產品分類界定的通知》(國食藥監械〔2004〕84號)中,明確食道、腸道吻合器作為Ⅱ類醫療器械管理,腸道吻合夾作為Ⅲ類醫療器械管理。由于吻合器和吻合夾是作為一個完整產品銷售和使用,為便于監管,現決定將腸道(含食道)吻合夾調整為Ⅱ類醫療器械管理,原注冊證在有效期內可繼續使用。
特此通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七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