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及《醫療器械檢測機構資格認可辦法》(國藥監械〔2003〕125號)的規定,2006年12月14至15日,國家局醫療器械檢測機構資格認可審查組對北京市藥品檢驗所的醫療器械檢測能力進行了現場評審。經審查,認可該中心對溶血試驗等25種項目(見附件)進行檢測的資格。有效期5年。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七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