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做好過渡期品種集中審評工作,按照《過渡期品種集中審評工作方案》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依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和有關技術指導原則,國家局組織制定了《化學藥品技術標準》、《多組分生化藥技術標準》、《中藥質量標準不明確的判定標準及處理原則》、《含瀕危藥材中藥品種處理原則》和《化學藥品研究資料及圖譜真實性問題判定標準》。現予印發,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八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