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食藥監械[2008]173號 | ||||||||||||
2008年04月16日 發布 | ||||||||||||
天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及《醫療器械檢測機構資格認可辦法》(國藥監械〔2003〕125號)的規定,2008年3月15日至16日,國家局組織專家組對天津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醫療器械檢測能力進行了現場評審。經審查,認可該所對神經和肌肉刺激器(見附件)進行檢測的資格。有效期5年。
附件:認可的醫療器械受檢目錄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認可的醫療器械受檢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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