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監安函[2009] 61號 |
2009年06月30日 發布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衛生局: 為加強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工作,及時有效控制藥品風險,切實保障公眾用藥安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監管司和衛生部醫療服務監管司組織修訂了《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現已完成征求意見稿(可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www.sfda.gov.cn和衛生部網站:www.moh.gov.cn下載)。請你們組織有關機構和人員認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見,并于2009年7月27日前分別反饋至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監管司和衛生部醫療服務監管司。 該稿同時向社會公開,有關單位和個人可向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提出書面意見和建議。 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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