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全國醫用光學和儀器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委員(SAC TC 103 /SC 1)擬于近期組織換屆工作。現面向國內相關單位,本著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則征集委員。具體委員條件及要求見附件。征集截至日期為2009年4月15日。
特此通知。
附件:全國醫用光學和儀器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委員條件及要求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監管司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全國醫用光學和儀器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委員條件及要求
一、委員條件
(一)從事醫用光學儀器領域科研、檢測、生產、經營、臨床等方面的工作人員。
(二)具有較高理論水平和較豐富實踐經驗,具有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有與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相對應的職務在職人員,并經所在單位同意。
(三)熟悉和熱心標準化工作,有較好的外語水平,遵守《全國醫用光學和儀器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章程》,能積極參加標準化活動(如對本專業技術標準的審查等)。
(四)現任技委會委員可以連聘連任。但沒有履行職責,無故兩次以上不參加技術委員會活動或經常不能參加技術委員會活動的,不適宜繼續連任。
二、申報材料要求
(一)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登記表一式兩份(見附表)及電子版一份。登記表必須由推薦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推薦單位應確保材料的真實性。
(二)委員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證件照片2張。
(三)申報材料請于2009年4月15日前寄至全國醫用光學和儀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
三、工作程序
(一)全國醫用光學和儀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織評審組對申報的人員進行評議,通過對報名單位及個人的工作能力綜合評定,確定委員名單。未入選單位及個人資料存入技委會秘書處,不再退回。
(二)秘書處將換屆方案上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經批準后報送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核準,向當選的委員頒發證書。
四、聯系方式
全國醫用光學和儀器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環城東路23號(310009)
聯系人:馬莉 鄭建
電 話:0571-87048871轉333、331
傳 真:0571-87243267
郵 箱:hz_mali@163.com、zhj-shmt@163.com
附表:
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登記表
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編號:SAC/TC /SC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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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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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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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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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寸
彩 色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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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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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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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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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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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職稱及聘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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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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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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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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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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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有企業2、民營企業3、科研院所4、大專院校5、行業協會6、政府機構7、外商獨資企業8、中外合資、中外合作或外方控股企業9、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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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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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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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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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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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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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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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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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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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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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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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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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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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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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何種外語 1. 英語 □ 2. 法語 □ 3. 德語 □ 4. 日語 □ 5. 俄語 □
6. 其他(請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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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熟練程度 ( )英語 ( )法語 ( )德語 ( )日語 ( )俄語 ( )其他
1.流利 □ 2. 中等 □ 3. 入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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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專業技術特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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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院院士請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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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科學院院士 擔任時間: 年 月
2.□ 工程院院士 擔任時間: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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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負責組織制修訂標準、主要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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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發明、著作、學術論文,發表時間、發表刊物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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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何種學術組織、擔任何種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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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過何種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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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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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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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簽名、蓋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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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填報此表需附兩張二寸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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