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發改[2007]857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人血白蛋白價格問題的緊急通知》(發改電[2007]26號)精神,為緩解我市人血白蛋白供應壓力,維持本市正常市場供應,保證臨床合理用藥需求,經研究,制定公布我市人血白蛋白注射劑臨時最高零售價格(見附件),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各銷售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和我委關于藥品加價率的有關規定執行。縣及縣以上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應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精氨酸等354種藥品最高零售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06]2989號)有關規定執行,即以最小零售包裝的實際采購價為基礎,順加不超過15%的加價率作價,實際采購價高于500元的,最高加價額不得超過75元。
二、文件執行期間如遇國家發展改革委政策調整或該產品市場供求和成本發生變化,我委將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規定或市場實際購銷情況和生產成本進行調整。
三、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對不執行本通知規定的,依法嚴肅查處。
本通知自2007年6月1日起執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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