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發改[2007]2020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的有關規定,按照《藥品政府定價辦法》制定并公布哌拉西林三唑巴坦、牛黃解毒丸等藥品價格(附件1、附件2),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文件規定,大容量注射劑在價格上不區分注射用水、氯化鈉溶液、葡萄糖溶液等溶劑(液)類別。小容量注射劑在價格上不區分容器類型和材料差別,裝量在10ml(含10ml)以下的,在價格上不予區分,按已公布同含量10ml以下注射劑統一價格執行;大容量注射劑以同容量規格的玻璃瓶為價格基礎,原則上按塑料瓶最高加2元、軟袋最高加4元執行。
二、瓶裝、盒裝和袋裝口服固體制劑,原則上價格不區分包裝材料差異,均按已公布的零售包裝單位統一價格執行。
三、撤銷單硝酸異山梨酯(20mg:5ml)注射劑的價格(京發改[2007]1322號),仍按《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制定公布262種藥品補充劑型規格價格的通知》(計辦價格[2002]625號)公布價格執行。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對不執行本通知規定的,依法嚴肅查處。
本通知自2007年10月30日起執行。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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